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其日常生活开支。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两档(一档和二档),按月发放。
三、资助名额
本学年资助名额将依据学校下达名额进行资助。我们一档名额9个,二档名额26个。
四、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11月5日中午12点前在网上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网上操作指南见附件1),纸质申请表(附件2)于11月5日下午16点前交至滨文校区1-308-2吴老师处,联系电话:0571-86658090;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认定情况及学生实际困难程度,组织评审,提出学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学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审定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其他事项
1.已申请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附件:
1.国家助学金网上申请、审批操作指南
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